400-123-4567
一、招生计划
由于国家尚未出台2023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12人;推进计划中的“乡村学校教育名师培养计划”(简称“名师计划”)35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7人。 “退役大学生军人”、“名师计划”、“研究生教学保障团队”、“保送生”计划等专项项目列入专业目录公布计划。实际专业及录取专业数量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
二、硕士生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分: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按就业方式分: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照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我校仅招收以在职就业为目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3. 初步测试方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审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
四、申请条件
(一)报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须在入学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获得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学位满2年(自毕业至入学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资格,符合招生单位的要求。如果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有具体的学历要求,应申请与学士学位毕业生同等学历的考试。
(四)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
6.现役军人的申请,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报考法学(非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1)的要求。
(二)报考前所修专业为非法律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专业【代码0301】法学类毕业生、法学专科毕业生、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等形式不允许参加考试)。
2.报考法学(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满足(1)的要求。
(二)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法学专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等形式均可申请),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法学(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1)中的要求1、2和3。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4、具有“大学生退役军人”身份的候选人,可以申请我校“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只要符合专业申请要求即可申请。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候选人,应当是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专科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以及成人招收的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学生学院和大学(往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新生。
5. 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缴纳报名费,并按照报名网站的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由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网上确认由负责组织相关报名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地址:https://,教育网:,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需在网上公告的报名点、报名招生单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考生只能保留一项有效报名信息。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3.考生报到时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状况,并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到时应选择填写“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到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地点(相关具体要求由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者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6.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验证,考生可在线查询学历(学籍)验证结果。考生还可以在报到前或报到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考试中心核实。认证报告将在复试时提交我校科研招生办公室。
7、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复试时须参加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核心课程的附加考试(笔试)。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报考我校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无需参加考试。成人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和自学、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不参加考试。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9、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不予参加考试。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生选择的报名中心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报名中心网上报名公告。
2、所有考生(除推荐考生外)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名中心发布的公告。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出重新申请。
3.网上确认的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
4.自学考试和在线教育本科生在入学当年入学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须出具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颁发毕业证书的在线教育大学颁发的相关证明获得证书后才能申请在线注册和在线教育。确认手续(复试时需向我校科研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
5、所有考生应仔细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初步测试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燕赵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入场券》采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使用时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步测试
最初的测试是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语
12月25日上午商务舱一
12月25日下午商务课2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19年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每个专业。各专业复试(补考)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我校将根据上级招生政策,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考生综合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八、学术体系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课程学制均为三年;专业学位包括计算机技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律)、体育、运动训练、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广播电视、应用心理学。 、新闻与传播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汉语国际教育、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内容技术等)、车辆工程、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药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学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领域)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学习期限为3年。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按照国家文件(财教[2013]19号)精神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和标准征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学生7000元/年,住宿费一般为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2023年调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预计调整为:公共管理硕士4.5万元,教育学硕士3.15万元,工商管理硕士6万元,翻译硕士6万元。 45000元,全部按学年收费。以上收费标准目前处于论证阶段,仅供参考。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结果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院不负责安排住宿。
10. 奖项和补助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发放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8]4号)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效研字[2022]8号)。
(三)学术奖学金评审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字[2022]9号)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资助计划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执行。
(6)硕士生可通过申请担任研究助理、助教、管理助理和兼职学生辅导员等方式获得资助。
(七)退役军人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
详细信息和相关奖学金制度政策可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找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没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
11. 硕士和博士联合学习
我校部分专业在博士生招生中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申请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详情请参见《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
12. 其他
(一)考生(含推荐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所受的奖励和处罚,特别是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我校招生信息、通知、硕士生通知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本手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反上级有关政策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于任何未解答的问题,请联系我们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招生复试科目.pdf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附加考试科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