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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始建于1949年12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所外语院校。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教育部直属、与上海市共建,已进入国家“211工程”。 ”和“双一流”国家重点大学。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博士生144人(另有2人从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中招收,以下简称“未成年人骨干”)。定向就业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数(少数民族骨干)的20%。每位导师原则上招收0-2名学生,骨干成员除外。具体招生名额将根据国家规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1. 培训目标
培养德、智、体、艺、劳动技能全面发展,掌握扎实、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本学科知识。
专业知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在科学和专业知识方面产生创造性成果的能力
高级科学专业人员。
二、报名方式
我校2023年招收博士生选拔方式分为“申请-考核”、“连续硕士、博士学习”、“直接博士生”三种。 “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是指申请与考核相结合的博士生招生方式。考生首先提交申请材料,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基础和科研潜力。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综合考核。此阶段,招生单位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招生名额等确定最终录取结果。“硕士+博士”招生方式针对的是在读的学生。我们学校的学位。
三、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我校博士生全部为全日制学习,标准学制为4年。 “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基本学制为5年。第三至第五学年,学生有权获得博士奖学金和助学金。 “直接博士生”的标准学制为5年。所有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不为上海地区定向博士生安排住宿。奖学金制度详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校内培养”栏目。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生入学之日止)并达到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术水平。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的规定。
4、所申请学科领域的两位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如果您还有其他建议,请一并提交。
5、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或SSCI、SCI、A&HCI索引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与您申请的专业相似或相关。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和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获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在国外留学且尚未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身份证明(注明拟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日期)。如被录取,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申请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候选人必须是少数民族。我校不接受汉族考生申请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生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签署的《申请2023年少数民族重点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五、申请与注册(申请-考核录取方式)
2023年,我校所有博士生招生部门均实行“申请-评审”制度,工作程序为“个人申请注册——院系初审——综合评审——研究生院评审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等待四个链接。具体申请流程以我校各招生部门印发的《申请-评审》实施细则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1. 个人申请注册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http://、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报名费250元。只能在线注册。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核对报名条件,确保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一旦支付,注册费将不予退还。
报名及缴费时间:
①申请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到缴费时间为11月16日00:00至2022年12月13日15:00(部分导师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详见招生专业详细目录)
②应聘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含重点少民考生):报名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00:00至12月15日15:00;
③申请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00:00至15:00,请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缴费。逾期申请将不被接受。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请按照部门印发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提交书面材料。
去所申请的学校进行审核。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表格可在系统中生成,并在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下载打印。
① 申请定向就业的应聘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2023年定向就业计划》指定岗位上填写“同意申请全日制全日制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意见。博士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并签字盖章。请务必严格填写以上内容,否则材料将无法通过审核。
② 申请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签署申请意见,但须保证被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的截止时间为完成转送档案)应届毕业生为2023年9月1日之前,往届生完成转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之前),否则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考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而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考生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往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学证明;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历和学历审核的考生,须额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国内高校原在校生须提供研究生学历电子报名表和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证书,境外大学往届生须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认证报告;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报告,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
①如何获取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下的“个人查询”,打印下载适合您的电子登记备案表。学历)
②如何获取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打印下载你的学位认证报告;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何获取学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生信用档案”在线申请学籍核验,并打印下载学籍认证报告。若不成功,可按要求申请书面证明,并取得《学籍证明报告》;
④如何获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系统网站:)。
(4)考生硕士学位成绩单(须加盖硕士学位毕业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红章,或由学校出具),可在系统中生成并下载打印。
① 申请定向就业的应聘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2023年定向就业计划》指定岗位上填写“同意申请全日制全日制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意见。博士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并签字盖章。请务必严格填写以上内容,否则材料将无法通过审核。
② 申请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签署申请意见,但须保证被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的截止时间为完成转送档案)应届毕业生为2023年9月1日之前,往届生完成转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之前),否则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考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及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而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考生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往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学证明;网上报名时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籍和学历验证的考生,须额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国内高校往届学生 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登记表和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往届海外大学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内大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报告,境外大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 ①如何获取研究生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教育学历查询”下的“个人查询”,打印下载研究生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② 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获取: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认证,并打印下载学位认证报告;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何获取学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生信用档案”在线申请学籍核验,并打印下载学籍认证报告。若不成功,可按要求申请书面证明,并取得《学生身份证明报告》; ④如何获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学位认证系统网站:)。
(4)考生硕士学位成绩单(须加盖硕士毕业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红章,或者学校院系制定的工作细则中明确是否按研究方向招生或专业(按一级学科录取即可录取)按一级学科录取。综合评估由院系评审委员会进行,可采取面试、笔试或笔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对编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不及格的考生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成绩最终合并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三科考核,即“考核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综合成绩”。评估分数”。每科满分100分,考核总分为300分。综合考核总分低于180分,或单科(三科(外语、专业基础、综合考核)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综合考核不予录取被录取。音频和视频录制。
5. 拟录取工作
考核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核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录取结果。青少年骨干计划的录取将在全校范围内考虑,并优先考虑那些考试成绩高的学生。除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外,我校部分博士生导师2023年仅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他导师招聘的考生类型(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不限。 。
博士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执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入学体检乙肝检测》(教办〔2010〕2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六、注意事项
1.考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获取招生信息。
相关信息。考生因未及时了解信息而错过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3、我校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不提供历年专业考试题,不指定专业考试参考书。
4、考生在综合考核、录取和学习阶段不得改变申请类别或录取类别。
5.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
可以保留有效的注册信息。
6、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7、注册报名过程中,如国家有新规定,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
七、纪律监督